2007年度上海市文化人才专业技术水平认证项目公告

经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和上海市人事局批准,现将2007年度本市文化人才专业技术水平认证项目的考试和培训安排公告如下:


认证对象



认证日期

认证报名点

培训机构

培训日期

社会艺术教育
(群众文艺指导)

适用于从事社会艺术教育(群众文艺指导)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有志于从事社会艺术教育(群众文艺指导)、社区文艺指导及其他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员。

——

专业级

526
128
1、文化人才认证中心
2、上海东方社区文化艺术指导中心(上海市群众艺术馆)
东方国际传媒人才有限公司

滚动开班

媒介传播

适用于在本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各区(县)和学校等机构的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广告内容制作、公关等机构中从事信息传播工作的人员。

——

中、高级

下半年

1、文化人才认证中心
2、上海市新闻工作者协会
上海市宣传系统人才交流中心

额满开班

公共文化管理
(社区文化管理)

适用于在本市区(县)、街道(社区)的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文化站、文化馆等机构从事文化管理、文化服务的专业人员,以及有志于从事社区文化管理及其相关工作的人员。

——

专业级

623
文化人才认证中心
上海市宣传系统人才交流中心

5月底

文化娱乐业经营管理

适用于在各类文化娱乐经营性主体从事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以及有志于从事文化娱乐业经营管理及相关工作的人员。

——

初、中级

77
1、文化人才认证中心
2、上海市文化娱乐行业协会
上海市宣传系统人才交流中心

6

文化职业经理人

适用于在本市从事文学艺术、广播影视、音像制品分销、演出展览、文化信息、策划创意、文化旅游等文化产业及其衍生产品的生产、传播、中介、销售、服务等行业中的经营管理人员,及有志于从事文化产业经营管理的其他人员。

——

初、中级

811
1、
文化人才认证中心

2、
第一工作站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人才培训交流中心

6

印刷企业经理人

适用于从事印刷企业经营管理的专业人员,以及有志于从事印刷企业经营管理及其相关工作的人员。

——

中级

825
1、文化人才认证中心
2、第二工作站
上海新闻出版教育培训中心

6

文物经营

适用于从事文物购销、文物拍卖、文物典当、文物咨询等专业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以及有志于从事文物经营及其相关工作的人员。

书画

高级

915
1、文化人才认证中心
2、第四工作站
东方国际传媒人才有限公司

额满开班

陶瓷

高级

钱币

初、中级

玉器

初、中、高级

社会艺术教育(音乐)

适用于从事社会艺术教育(音乐)工作的专业人员,以及有志于从事社会艺术教育(音乐)及其他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员。

钢琴

初、中级

922
文化人才认证中心
上海音乐学院

8

互联网新闻与信息编辑

适用于在本市互联网站从事新闻与信息采写、编辑、电子公告服务内容管理工作的人员,以及有志于从事互联网新闻与信息编辑工作的其他人员。

——

中级

1020
1、文化人才认证中心
2、第三工作站
复旦大学

7月起

艺术表演

适用于具有一定的艺术理论基础知识、了解党和国家的文艺方针政策法规及遵循职业道德,从事艺术表演工作的专业人员,以及有志于从事艺术表演及其相关工作的其他人员。

声乐

(美声/民族/通俗)

专业级

1110
1、文化人才认证中心
2、第五工作站
上海市文艺培训指导中心

待定


广大市民可到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文化人才认证中心(地址:邯郸路440号综合楼,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内)、文化人才认证各工作站及相关机构办理报名事宜,详情请登陆“东方文化人才网www.eastjob.cn”进行查询。

1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文化人才认证中心
咨询电话:5566619155666192
2
第一工作站(设于市文广局)
咨询电话:64454515
3
第二工作站(设于市新闻出版局)
咨询电话:64516537
4
第三工作站(设于市府新闻办)
咨询电话:64743030*2211
5
第四工作站(设于市文管会)
咨询电话:63729011
6
第五工作站(设于市文联)
咨询电话:62481351
7
上海市新闻工作者协会
咨询电话:63528212
8
上海市文化娱乐行业协会
咨询电话:5127073263642288*1501
9
上海东方社区文化艺术指导中心(上海市群众艺术馆)
咨询电话:54244129



特此公告。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文化人才认证中心

二○○七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