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互联网新闻与信息编辑考试考务工作安排(附考试标准)
东方文化人才网(www.eastjob.cn)
| 日期:2007-9-10 |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文件
沪人考〔2007〕91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2007年度互联网新闻与
信息编辑专业技术水平认证(初、中级)
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2007年度本市专业技术人员各类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沪人考〔2007〕1号),现将《上海市2007年度互联网新闻与信息编辑专业技术水平认证(初、中级)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http://www.spta.gov.cn)、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gov.cn)的“考试动态”栏目、东方文化人才网(http://www.eastjob.cn)上查询和下载。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二〇〇七年八月九日
上海市2007年度互联网新闻与信息编辑专业
技术水平认证(初、中级)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凡从事互联网新闻与信息服务工作,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相关规定,且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上海市互联网新闻与信息编辑专业技术水平认证。
(一)参加上海市互联网新闻与信息编辑专业技术水平认证(初级)的人员,还必须具备中等教育毕业及以上学历。
(二)参加上海市互联网新闻与信息编辑专业技术水平认证(中级)的人员,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从事互联网新闻与信息编辑工作满4年;
2.取得互联网新闻与信息编辑初级水平证书,或获得新闻行业初级技术职称,且从事互联网新闻与信息编辑工作满2年; 3.具有新闻行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07年12月31日。 二、考试时间、科目 2007 年 10月20日 初级:9 0-10:30 《互联网新闻与传播理论》 13 0-15 0 《互联网新闻与传播实务》 中级:9 0-10:30 《互联网新闻信息与传播理论》 13 0-15 0 《互联网新闻信息与传播实务》
三、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一次考试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 2007年8月27日-9月14 日(9 0-11 0,13:30-16 0) (二)报名地点
1.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文化人才认证中心(邯郸路440号综合楼403室)
电话:55666192,55666191
2.上海市文化人才认证中心第三工作站(设立于上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高安路25号)
电话:64743030转2212
3.上海市宣传系统人才交流中心(番禺路396号3楼,周一至周五接受报名) 电话:52309090 (三)报名方法 参加考试人员应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按规定的报名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资格证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同版)到报名点办理手续。身份证、学历证明和职称资格证书均须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粘贴于报名表反面。 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目100元。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07年10月10日-10月13日(9 0-11:00,13:30-16:00)至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考生领取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报名点联系。 五、成绩查询 (一)考试后两个月可查询成绩,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成绩查询”栏目上自行下载打印。 成绩查询网址:www.spta.gov.cn“成绩查询”栏目 (二)领证时间为成绩公布后两个月,地点为相应报名点。 附:考试报名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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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
上海市互联网新闻与信息编辑专业技术水平认证(初级)考试标准(暂行)
上海市互联网新闻与信息编辑专业技术水平认证(中级)考试标准(暂行)

无为 最后编辑于 2007-09-18 16:25:10
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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