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信息服务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上海市信息服务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06年——2008年)
  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信息产业发展“服务化”趋势日益显现,信息服务业发展势头强劲。信息产业的国际转移已由制造业向服务业衍生,软件和服务外包以及咨询业的高度融合,成为信息服务业发展的一种重要趋势。上海市人民政府2005年7号文件正式公布了《上海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实施纲要》,在《实施纲要》中明确指出信息服务业是上海服务业六大支柱产业,根据《实施纲要》的精神,为紧紧抓住这次发展机遇,大力促进信息服务业的跨越式发展,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更好地为上海科教兴市主战略服务,特制定《上海市信息服务业发展三年行动纲要》,予以重点规划发展。
  一、信息服务业发展概况
  经过“十五”的五年发展,上海信息服务业形成了较完整的产业体系,产业门类比较齐全,信息服务业企业数和从业人员不断增加,产业整体发展态势良好,对国民经济贡献逐年增加。经营收入从2001年的288.42亿元上升到2005年的916.8亿元,增长了3倍多。全市有各类信息服务业企业近3000多家,信息服务业从业人员超过10万人。上海电信、上海移动、联通上海公司等电信服务企业稳步发展,涌现了互连星空、东方网等全国著名门户网站,盛大、九城等游戏运营公司,携程、易趣、前程无忧、中昊化工、东方钢铁在线等著名的行业性电子商务公司,掌上灵通等专业内容提供商,宝信、新华控制等一大批全国著名的软件开发企业,以及汇丰数据、花旗银行数据中心等跨国公司的信息服务中心。其中,盛大、携程、前程无忧、掌上灵通、分众传媒、九城已经在纳斯达克成功上市,宝信、华东电脑等在国内主板上市,交大慧谷、华博、交大铭泰等在香港上市。在信息服务业现行分类中,2005年度,软件产业实现经营收入455.17亿元,增长50.3%;电信服务营业收入331.4亿元,增长16.3%;广电服务经营收入27.6亿元,增长16.9%;网络服务营业收入102.7亿元,增长131.8%。在产业形态上,电信服务业随着电信市场整体的扩张而稳健发展。宽带互联网应用发展迅速,电子商务日益广泛,众多网络服务模式带来了巨大的市场。广电的传媒业转向数字电视及其内容提供领域,基于数字技术的新媒体正逐步成为市场主力。通过利用各种虚拟和实体的网络,实现资源和能力的整合和共享,信息服务业已成为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实现全球化管理和运营的不可或缺的手段。
  二、指导思想和战略目标
  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科教兴市主战略和“电子强市”总体目标,牢牢把握信息服务业国际转移的机遇,坚持国际化带动、市场化促进、信息化支撑和法制化保障的发展方针,加强政府的正确引导与政策聚焦,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以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为突破口,大力促进信息服务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和互动发展,加快构筑与国际化大都市相适应的“高增长、高能级、高回报、高就业、低污染、低能耗”的信息服务业体系,努力实现信息服务业的跨越式发展。
  2、战略目标
  经过三年的努力,建立符合产业发展要求的、与市场经济相融合的新颖管理方式,建设一批特色信息服务业产业基地,形成集“研发、培训、孵化、交易、展示”五大功能的浦东、徐汇、长宁、闸北等国家级和市级信息服务业产业基地,通过错位竞争、突出特色,优化基地的生产力布局,提升基地的整体竞争力,力争将上海建成全国、亚太乃至全球信息技术的汇集中心、加工中心和创意设计中心,成为世界数字文化内容进入中国的窗口和面向世界推进文化创新的重镇。到2008年,信息服务业实现经营收入1963亿元,从业人员达到30万人,培育7个以上年经营收入超过50亿元的大型企业集团,内容服务种类达到发达国家水平的90%以上。
  三、推进原则
  1、政府引导,企业运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和企业的主体作用,通过引进、培养和推进改革,强化市场主体,塑造企业品牌,提升国际竞争力。政府进一步转变职能,加强规划引导,实施政策聚焦,规范市场管理。增强服务意识,实现重审批向重服务的转变,为信息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2、加大改革力度,突破体制障碍。破除行业垄断,促进市场竞争,扩大对外开放,营造有利于信息服务业发展的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解放思想,立足于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凡不涉及不健康的产品,都应该鼓励开发和提供。提高认识,充分认识信息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促进信息产业内部结构的优化。
  3、整合资源,协调发展。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和信息共享,统一工作目标,形成合力;加强“开发商、内容服务商、运营商、接入提供商和用户”产业链的整体规划和引导。推进信息服务业的协调健康发展。提高产品的跨平台、跨系统使用和个性化水平。加强区域内企业的协作配套和资源共享。
  4、突出重点,分类推进。依托一批重大基础性、功能性信息化项目,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加强核心和龙头企业的建设,逐步改善和强化产业链的各个环节,以市场化方式做大信息服务业规模,开发适销对路的产品,满足市民和社会的信息消费的需求,同时参与国际内容产业分工,开拓国际市场。
  四、功能标志
  1、建设七大产业基地
  建设国家软件产业基地和国家软件出口基地,加快软件企业孵化,重点软件企业扶持,扩大软件出口。建立徐汇数字内容产业基地,在智能家庭、3G、电子商务、消费类软件、动漫、电子出版等数字内容产业领域培育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建立长宁多媒体产业基地,重点培育多媒体影视、造型方面的企业。支持华师大与普陀区软件园结合,加快国家级动漫、影视制作产业振兴基地的建设,加快动漫、游戏人才的培养,加大产业孵化力度。发挥张江高科技园区网络游戏企业密集、人力资源丰富、研发力量强、网络基础条件较好等优势,建立张江国家级网络游戏动漫产业基地,同时发展文化科技创意产业。建立国际信息服务外包基地,引导企业积极承接动漫产品、影视产品、呼叫中心、软件开发、研发设计、电信网络服务、人力资源系统开发管理、金融分析、结算中心、交易处理、采购等外包业务,开拓外包市场。
  2、建立和完善四个营运平台
  建设具有国际水平的数字电视播出平台,延伸内容增值服务。推进ASP数据中心平台建设,推进企业信息化解决方案的运行模式,实现网络、系统资源共享。建设宽带多媒体移动通信平台,积极开发信息内容服务的品种,推进信息资源的数字化、网络化和商品化,推动网络教育、电子娱乐和商业信息等多媒体内容的制作和经营。建设本市电子商务支付平台,完善移动支付、互联网支付、银行卡支付、电话支付以及其他各类支付手段,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安全、便捷、具有公信力、综合性、全方位支付服务,从根本上推动本市电子商务的快捷、健康、持续发展。
  3、组建七大产业支撑中心
  建立软件能力推进中心,加强软件企业间协作交流,推动企业间合作发展,实现不同技术资源的共享和软件产品的交易和配套发展。
  继续加强软件测评中心建设,建立一套完整的软件测评标准,扩充现有软件测评中心的服务领域,向软件企业提供高水平的测评服务。
  推动普陀区依托华师大的国家级动漫基地,以发展游戏、动画为主的多媒体产业,组建动漫游戏孵化中心。
  依托徐汇区数字内容产业基地建立数字内容产业研发中心,发展信息内容软件产业,开发数字内容视频引擎项目,特别是核心技术平台的研发。争取建成亚洲先进的数字娱乐内容开发和技术研发中心。
  建设信息资源以及数字内容版权交易中心,依托信息内容企业集聚的浦东新区,联合文广集团、电信等企业和相关区县参加,采取市场化经营模式,形成跨部门的市场化运作机制。积极探索数字内容产业版权交易规范和运作模式,以推动数字内容产业价值链的建立。
  鼓励和支持院校与基地合作建立行业人才培训中心。加大领军人才开发力度,引进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内外影响、行业权威、善经营、懂管理的核心人才。
  建立IT外包服务中心,管理政府扶持IT外包服务市场的投资(保证)基金,对IT外包企业进行资质认定,负责IT外包专业人才的培训。全面负责协调、管理政府和公共部门IT系统外包的咨询规划以及IT外包企业发展的咨询和培训服务。
  五、重点突破的领域
  根据信息服务业发展的新趋势、把握国家的政策机遇、发挥上海的自身优势,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推进”的原则,选择发展潜力大、产业关联度高、面临良好发展机遇的重点领域,实施政策聚焦、集中突破,以点带面,带动上海信息服务业的快速发展。
  1、软件业
  进一步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在操作系统、数据库、基于构件的中间件等方面,建立自主知识产权软件产业链,大力发展嵌入式软件和行业应用软件,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在基础软件领域着力推动装备制造业产品的升级换代,推动软件技术与传统产业相结合,重点支持信息安全产品的开发,带动一大批大型行业应用软件,形成行业软件巨头。
  实施“走出去”的战略,鼓励软件企业走出去,支持大型骨干软件企业大力开拓国际市场。鼓励软件企业兼并重组,增强软件业的联合意识,尤其是具有上下游产品的企业,要联合起来开拓市场。推动钢铁、石化、汽车、造船、装备制造业等传统重点骨干企业投资或设立软件企业。
  通过软件技术和服务能级的提升,促进软件与二、三产业的融合,在金融业、旅游业、电信业、保险业、零售业、物流等专业性服务行业中培育一批软件企业。推动信息咨询服务、房地产信息服务及其衍生服务行业的建设。
  鼓励海外留学人员回沪创办软件企业。依托软件学院,进一步加大软件工程人才的培养力度。鼓励多种力量办学,开展职业教育,培养一大批熟练的技术工人,加强编程人员的英语、日语的培养和经营管理人才的培训,提高软件企业管理水平。
  2、电信业
  依托电信搭建ASP数据中心平台,推进企业信息化解决方案的运行模式,实现网络、系统资源共享。鼓励通过应用服务租赁向企业提供各类专业化、高品质的服务,推动电子商务、企业、行业信息化建设。
  鼓励移动通信公司建设宽带多媒体平台、移动通信平台,结合3G产品的推出,积极开发信息内容服务的品种,推进信息资源的数字化、网络化和商品化,推动网络教育、电子娱乐和商业信息等多媒体内容的制作和经营。
  3、广播电视业
  加强广播电视业新媒体的发展,鼓励运用数字技术开展数字视频、数字音频、数据信息内容服务等多种业务,带动相关产业快速发展。依托上海文广集团丰富的节目制作库,从移动内容、宽频网络和数字电视网络等多方面入手,以市场为导向,建立IPTV、手机电视联盟的深层次合作机制,完善运营模式和商业模式,推动内容制作、发布、运营和终端等方面产业的快速发展,使上海成为全国的广播电视业信息内容集散中心。
  鼓励有线网络公司加快高清电视发展和建设,带动相关产业快速发展。
  4、互联网服务业
  研究制定网络的互联互通的标准,统一数字信息服务涉及的节目内容和多媒体信息的传输和表现形式,加强宽带互联网应用,推进社会信息化服务平台的建设。建立全市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和电子社区服务体系。支持社区信息化综合服务工程和专项建设,加强公共信息数据库的建设,为上海社会提供公益性的便民利民信息服务。加快无线宽带网、有线电视网、互联网等融合,逐步提高市民使用信息服务公共平台的能力,提升城市信息服务的能级。
  推进企业信息化进程,实现网络、系统资源共享,解决专业网络、信息安全、网络维护等必需的后续投入的困扰。扶持一批产值过10亿元的互联网内容增值服务和创意企业。
  5、信息资源综合利用
  培育信息资源市场,丰富信息资源市场供给。发挥市场对信息资源需求的经济杠杆作用,促进政府和行业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加大市场培育力度。围绕培育有效需求,鼓励各部门制订购买信息商品和服务的政策措施,以外包、政府采购等形式引导信息消费,扶持文化、出版、广播影视等行业加快发展数字化产品,发展信息咨询、市场调查、互联网服务以及信息加工等新兴行业。培育信息内容市场要素,积极扩大信息资源与信息产品供给,促进信息资源市场繁荣。研究完善信息资源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加强对网络、电子非法出版物的打击力度。
  推动文广集团、电信等企业和相关区县,采取市场化经营模式,形成跨部门的市场化运作机制。鼓励信息内容产品原创开发,设立专门评估机构,从内容、技术、质量和版权有效性,对数字内容产品进行评估、评价、测评以及知识产权、技术产权的交易和保护,使成果尽快转化,使投入者尽快回报,使产品尽快成商品。
  逐步培育金融信息化产业链发展,培养一批金融信息化服务企业,形成产业集聚。加紧制定金融信息化领域主要的业务规范、产品标准和技术标准。大力推动金融经营网络化、服务综合化和支付网络化。建立金融安全风险评估体系,为金融风险预警与防范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持和科学的分析工具。加紧制定上海市金融信息化相关政策与地方法规,建立健全上海市金融信息化相关服务体系。
  针对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要领域,以全市已建立的跨部门重大信息系统作为信息资源共享的突破口,健全资源采集、维护、共享的责任主体和管理规划。以信息内容开发利用为核心,重点开发和建设基础数据库和公共数据库,发展多媒体信息库,逐渐形成若干个具有相当规模的数据中心。
  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做大做强现代服务业。筑巢引风,引进国外著名信息外包服务企业,引进、促进本市信息外包服务企业发展;引进国内知名企业,产生聚焦效应,促进呼叫中心、金融分析、电信网络、互联网服务、市场调查、咨询服务等外包业务发展。创建平台,提供规范化、标准化流程服务,加强信息外包服务业相关的咨询、培训、监管、资质认证等方面的研究、制定和实施,优化环境,拉动内需,加快信息服务业的发展,使本市信息外包服务也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
  六、推进措施
  1、形成“市区联手、条块结合”的工作格局
  由市发改委、市信息委、市科委、市文广局、市新闻出版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工商局等部门组成上海市信息服务业推进协调办公室,负责确定全市信息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协调信息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指导区县政府建立推进制度,制定相关政策,明确各区县的发展定位和实施步骤,加大提高引资力度,争取信息服务业聚集区早日显形象、出功能。
  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扩大行业协会的覆盖面,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内代表、服务、自律、协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2、放宽市场准入,建立信息服务业发展新机制
  根据信息服务业发展的要求和趋势,结合上海信息服务业发展特点,研究制定上海鼓励发展的信息服务业产业导向目录。
  鼓励外资、民营资本参与信息服务业企业的资产重组和股份制改造。同时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吸引更多的企业进入信息服务业,形成一批有专业特色的中小企业产业群。
  建立新颖的运作模式,实现公平竞争,进一步培育信息服务业的市场机制和竞争机制。
  3、以基础性服务和项目为载体,为信息服务业的发展切实提供支撑和优惠政策。
  发展以多媒体信息技术为支撑的内容产业,创建数字城市。数字内容行业享受软件和集成电路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新建数字内容企业,实行二免三减半;对认定的信息服务业集聚产业区实行政策和资金支持的倾斜。
  4、大力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
  建立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信息服务业特别是数字内容产业的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区县政府每年从其掌握的各类科技发展资金中安排不低于35%资金,用于信息服务业,特别是数字内容产业示范工程和示范项目。鼓励企业提高技术创新意识和能力,将自主知识产权创新列入考核指标,作为政府支持的依据。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形成政府投资、外资和民间资本等多种投融资体系,使信息服务业投资渠道呈现多元化。
  5、完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推动信息内容增值服务的发展
  拓展大中型企业的网上交易业务,扶植中小企业公共电子商务平台的建设,加大商贸流通企业的信息化改造投入,推动商贸企业建设涵盖购、销、调、存等业务环节的信息系统和营销网络。完善数字认证、在线支付、物流配送等配套服务体系,构建全市电子商务平台。建立并完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完善投诉受理、调解、法律咨询、赔付、仲裁、司法处理等服务流程。建设金融、物流、商贸、房地产等行业信息内容增值服务示范性应用工程。
  6、实施品牌战略,提升国际竞争力
  吸引国内外知名的信息服务企业在本市设立总部或地区总部。培育专业性投资服务机构,鼓励龙头企业以资产、知识产权为纽带,跨地区、跨行业进行兼并和重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入海内外资,本市场融资,努力培育一批在全国同行业具有竞争优势的信息服务业企业集团和跨国公司。
  推动上海优势品牌的宣传,鼓励信息服务企业参加各种专业性展览和国际展览,提升国际知名度。拓展企业品牌推广渠道,扩大上海品牌的影响力。落实品牌的版权和知识产权各项保护措施,切实保障企业的利益。扶持有条件的企业大力开拓国际市场,培育国际品牌,提升国际竞争力。
  7、引导信息服务消费,扩大信息服务业市场需求空间
  政府采购向本市信息服务业企业倾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本市信息服务企业的产品和服务。
  加快建立符合信息服务业特点的价格机制和管理体制,完善分类收费监管机制。降低信息服务成本,提供各种适应不同对象的信息服务,鼓励信息服务大众化。开展信息服务消费指导,引导人们正确消费,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建立健康和谐的信息化城市的消费方式和生活方式,大力提高信息服务消费水平,推动市场需求的扩大。
  8、加强信息化法规标准建设,推进行业自律
  制定发布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政策性文件。加强信息化标准建设,确保信息内容实现互联互通。强化信息产品、信息系统的安全质量认证和管理。建立信息服务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真正使信息服务业的发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加强行业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以信用制度建设为抓手,引导信息服务业开展诚信宣传和监督活动。建立信息服务业诚信公示制度和诚信数据库,促进企业加强对自身信用体系的建设和管理。
  9、完善信息服务业调查统计制度和方法
  结合经济普查工作,整合规范运行数据的采集渠道,发挥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各区(县)统计部门的积极性。
  研究建立符合国际惯例,反映上海信息服务业发展特点和水平的统计指标体系,建立上海市信息服务业统计信息定期发布制度,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的时效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加强信息服务业发展形势分析工作,建立健全信息服务业发展的监测、预警、预测制度,密切跟踪,及时反映国内外信息服务业发展最新动态与趋势。
  10、建立人才培养、激励机制
  加快信息服务相关产业的专业人才培训体系建设。以高校和各专业机构联合互动为主体,加强国际间和高校间合作办学,强化优势资源共享和互补。设立政府资助的重点培训机构,全方位培养信息服务业国际性的高级专业人才。建立健全人才培训体系和评价体系,确保培训的质量和效果。完善信息服务业专业技术人员从业资质管理制度,全面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培训、考核市场化机制。加强对培训项目、培训证书和培训机构的管理。
  完善和实施“海归人才”和“世博人才”的开发利用体系和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吸引国内外优秀的信息服务业技术和管理人才来沪工作和创业,强化对高级人才的激励,如股权激励、收益分成、个人所得税减免等政策,加大激励强度,充分发挥骨干人才的积极性。
  七、政策建议
  1、设立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在三年行动纲要实施期间,由市财力每年安排一亿元人民币的数字内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公共服务平台、产业基地建设,重点企业培育,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人才引进和培养。区县政府在财税、土地等方面对信息服务产业予以重点扶植。
  2、加强政策引导,鼓励信息服务业发展
  一是在本市三年内建立和培育10个数字内容产业园或信息服务产业园,形成产业集聚效益,实现公共研发平台和公共资源利用及共享。
  二是制定和出台数字内容产业园和信息服务产业基地、园区的优惠政策。积极开发本土文化的数字内容产品,积极宣传和保护品牌。凡在本市注册并纳税的,从事数字内容产业研发、生产和运营服务企业经认定后,可享受2000年市政府《关于本市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54号文件)的政策。
  三是凡在本市注册并纳税的,从事数字内容产业研发、生产和服务企业经认定后,2006年1月1日以后企业税后利润用于扩大投资规模或增加资本金的部分与其对应的已征企业所得税地方所得的部分,予以50%的奖励。企业投入的研发经费经认定后,可享受其上缴所得税形成的地方财力部分50%补贴。
  3、建议允许知识产权作为贷款抵押
  培育专业性投资服务机构,通过担保资金以及允许知识产权作为贷款抵押,鼓励龙头企业以知识产权为纽带,跨地区、跨行业进行兼并和重组,培养一批大企业上市。
                                           上海市信息服务业行业协会